> 财商

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重疾险等待期出险拒赔纠纷

 2026-09-11 来源:互联网

案例介绍

2023年1月,消费者林先生为自己投保某重疾险(保额50万元),合同约定“等待期90天”。2月15日(投保后第45天),林先生体检时发现甲状腺结节,医生建议进一步检查,3月10日(第60天)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状癌(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林先生立即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内出险”为由拒赔,仅退还已交保费(1.2万元)。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核心是“等待期的定义与条款细节”。林先生认为“确诊时间在等待期后,应该赔”,但保险公司解释:条款规定“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被诊断或发现疾病(包括体检异常),且在等待期后确诊为重大疾病的,视同等待期内出险”。最终双方协商无果,林先生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了“等待期内发现疾病关联确诊”的处理规则,保险公司拒赔合法。 健康险设置等待期(通常30-180天)的目的是防止投保人带病投保(逆选择风险)。本案中,虽然确诊时间在等待期后,但体检异常(甲状腺结节)发生在等待期内,且后续确诊的疾病与体检异常直接相关,符合合同中“等待期内发现疾病关联确诊视同等待期内出险”的条款约定。许多消费者误以为“只要确诊时间在等待期后就能赔”,却忽略了条款中对“等待期内发现异常”的限制。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购买健康险需重点关注等待期规则:一是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等待期”条款,明确等待期限(如重疾险通常90-180天)、等待期内出险的处理方式(通常退还保费、不赔保额);二是注意“等待期内发现疾病关联确诊”的特殊约定(如体检异常、门诊诊断等可能被纳入限制范围);三是若投保后短期内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保留检查记录,避免因条款理解偏差导致理赔纠纷。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