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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警惕“高收益”陷阱,识破营销误导

 2026-09-11 来源:互联网

案例介绍

退休教师张阿姨在一次熟人推荐的理财产品说明会上,得知某“养老保险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高达6%,且业务员声称“保本保息,收益写进合同”。业务员极力渲染产品稀缺性,并出示了精心制作的宣传资料,上面用极大字体突出显示“6%”、“稳赚不赔”等字样。在快速办理过程中,业务员以“系统故障”为由,未进行录音录像(“双录”)。   

张阿姨出于对熟人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的渴望,投入了毕生积蓄30万元。一年后,她发现实际收益远低于承诺,且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收益率是不保证的,本金也有一定投资风险。张阿姨欲追究责任,却因缺乏“双录”证据和对方口头承诺的书面证明,维权陷入困境。

案例分析

本案是典型的保险营销误导案例。首先,销售人员夸大产品收益,将不保证的“预期分红”或“演示收益”误导为“保证收益”,利用消费者对高回报的期待促成交易。其次,刻意回避风险提示,未如实告知产品的风险属性,特别是本金潜在损失的可能性,违反了《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第三,规避“双录”规定。根据监管要求,销售投连险、分红险、万能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或向60岁以上消费者销售长期人身保险产品,必须在销售关键环节进行“双录”,以固化销售过程,保护消费者权益。业务员故意规避“双录”,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其不实陈述的责任,导致消费者事后“空口无凭”。此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不信“口头承诺”,只认“合同条款”:任何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收益计算、免责条款等都以白纸黑字的保险合同为准。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高收益”、“额外福利”若未写入合同,则极有可能是“空头支票”。务必逐字阅读并理解合同,特别是小字部分的风险提示语。

2.  认清产品本质,理性看待收益:要明确购买的是保障型保险还是投资型保险。对于具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要清楚了解其收益是保证收益、预期收益还是历史收益,其波动性与风险几何。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铁律,对远超市场平均水平的“高收益”承诺保持高度警惕。

3.  坚持“双录”流程,主动保留证据:“双录”是保护您权益的“护身符”。在符合“双录”要求的销售场景中,应主动要求并积极配合完成录音录像。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再次确认产品的关键信息和销售人员的承诺。同时,妥善保存宣传单页、聊天记录等所有过程性材料,为可能出现的纠纷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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