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老郑夫妻俩就一个女儿,叫郑晓婷,平时家里都喊“婷婷”。去年老郑买了份80万保额的寿险,投保时业务员问受益人,老郑随口说“填我家孩子”,业务员没细问,就在系统里写了“郑婷婷”(小名),老郑也没核对就签了字。
今年夏天老郑出车祸去世,妻子带着女儿去理赔,保险公司说“受益人名字是‘郑婷婷’,但孩子身份证上是‘郑晓婷’,名字对不上,没法赔”。妻子急了:“‘婷婷’就是‘晓婷’,家里都这么叫,怎么就不算了?”保险公司说“我们只认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小名不算数,得证明‘郑婷婷’就是‘郑晓婷’”。
他的妻子和女儿俩开始跑证明:去派出所开“曾用名”证明,可女儿从没改过名,派出所不给开;去社区开“亲属关系+小名证明”,保险公司又说“社区证明没法律效力”;最后没办法,只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确认“郑婷婷”和“郑晓婷”是同一个人。前前后后跑了3个月,花了几千块律师费,才拿到理赔款。原本该用来缓解家用的钱,因为一个小名,拖了这么久,妻子气得直骂自己当初没核对名字。
案例解析
1. 用小名填受益人:把日常称呼(小名、昵称)当受益人姓名,和身份证法定姓名不符,触发理赔审核障碍。
2. 未核对保单信息:投保后没仔细看保单上的受益人姓名,没及时发现“小名”问题,埋下理赔隐患。
3. 证明难度大:小名不属于法定曾用名,派出所、社区难开有效证明,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耗时耗钱。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受益人姓名必跟身份证一致:填受益人时,要对照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一字不差地写,别用小名、简称。
2. 投保后必核保单:拿到保单后,第一时间核对受益人姓名、身份证号、比例,有问题7天内联系保险公司修改。
3. 多留身份凭证:若受益人是未成年人,除了身份证,还可以留户口本复印件,方便后续理赔核对。
寿险受益人填小名,等于给理赔设“关卡”,证明“小名是本人”比想象中难,按身份证填全名,才能避免理赔时跑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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