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陈女士为孩子投保了3份意外险(均含意外医疗责任),孩子意外摔伤住院花费5000元。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告知“意外医疗属补偿型,多份保单合计赔付不超过实际花费”,最终仅获赔5000元,并非3份保单叠加赔付。
风险分析:
代理人未说明“补偿型保险”不可重复获赔,为冲业绩鼓励重复投保;陈女士误以为“多买多赔”,忽视保险条款中“损失补偿原则”。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区分“给付型”(如重疾险)和“补偿型”(如医疗险)保险,医疗类保险无需重复投保;投保前确认保障责任类型,避免为重复保障多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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