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22年12月客户L女士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保险,2024年1月L女士来到公司反映,营销员销售时告知此款保险只要有诊断证明,不用治疗就可以理赔,且随时可退回所交保费,也未告知保单犹豫期的相关权益,现发现与条款表述不符,要求全额退保。
【案件分析】
案件通过调查发现,客户在新单回访过程时,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犹豫期等重要权益表示知悉,未提出异议。客户表示收到合同后,并没有对保险合同中犹豫期权益仔细阅读,而是放置一边,从而影响了自身权益。
以上案件中,营销员向客户介绍并销售保险产品,客户同意购买,订定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及时向客户出具保险保险,并在回访过程再次提醒犹豫期相关权益。但客户收到保险合同后没有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在回访中怕麻烦就作出肯定的回答,从而影响了自身权益。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超过1年期的人身保险产品,从签收保单次日起,在 15个自然日内是犹豫期,客户在这个犹豫期内退保,可以无息退回所交保险费,但超过犹豫期退保,就可能承担退保损失。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都会使用黑色加粗字体标记犹豫期权益也会在犹豫期内向投保人进行回访,提示合同重要内容,确认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等重要权益是否了解清楚。
投保人在回访过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回答。对于保险合同内容关于犹豫期内的权益应认真阅读,充分行使犹豫期内的权益,避免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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