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吴先生的妻子为他投保时,替不识字的他在投保单上代签了名。多年后申请理赔时,因签名非本人所签,合同效力引发争议,理赔办理被大幅拖延,一家人跑断了腿。
【案例分析】投保单签名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人身保险尤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本人签字。代签名使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理赔时极易引发争议、拖延赔付。家人的好意代办,需要用“本人签字+本人确认”的规范流程来兜底。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投保单、健康问卷必须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本人签名。代签名不仅违规,还会影响合同效力和理赔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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