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荣先生接到电话称“您的保单有现金价值可贷出使用”,在对方引导下办理保单贷款15万元,转入“年化15%的稳健项目”。项目爆雷后,贷款本息仍需按期偿还,保单还面临失效风险。
【案例分析】保单贷款以现金价值为质押,本质是负债:贷出的钱要按期还本付息,逾期不还将侵蚀现金价值直至保单失效。荣先生案的特殊性在于贷款资金被导向高风险项目,形成“保单杠杆+投资风险”的双重暴露。保单贷款是应急工具,不是投资加杠杆的通道。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单贷款是便利的融资工具,但贷出的钱仍要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将削减保单现金价值直至失效。贷款资金投向无资质项目,等于双倍加杠杆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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