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客户王女士投保百万医疗险时,未主动告知投保前 3 年已确诊的慢性胃炎病史。投保 1 年后,王女士因慢性胃炎急性发作住院治疗,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查核病历发现未如实告知既往症,依据条款以 “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拒赔,已交保费无法退还。
案例风险分析:王女士误认为 “慢性胃炎是老毛病,不影响投保”,未重视条款中 “既往症不予赔付” 的约定;代理人未主动询问客户既往病史,也未明确解释 “既往症” 定义及后果,导致消费者忽视核心告知义务。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投保医疗险需主动告知既往病史,包括未住院但确诊的慢性病;仔细核对条款中 “既往症” 的定义,明确免责范围;要求代理人书面标注需告知的健康问题,避免口头承诺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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