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王先生投保终身寿险时未指定受益人,保额100万。他意外身故后,妻子、父母因这笔理赔金分配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无果,最终闹到法院,耗时半年才解决。
风险分析:寿险未指定受益人时,理赔金会按《民法典》作为遗产分配,需先清偿被保险人债务,且继承人可能因分配比例产生纠纷,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影响家庭关系。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投保时务必指定受益人,明确受益顺序(如第一受益人妻子、第二受益人子女)和受益比例;
2、受益人信息可随时变更(联系保险公司提交申请),若家庭关系变化(如离婚、生育),及时更新;
3、若想指定非法定继承人(如侄子),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因“非法定受益”引发理赔争议。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