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四川成都某农业合作社以“响应乡村振兴政策,建设万亩柠檬产业园”为名,在高档酒店召开推介会,展示伪造的“省政府重点扶持项目”红头文件,宣称“1万元认领1股,年化分红15%,三年上市后可翻5倍”。短短三个月,该合作社在成都、重庆等地设立7个招募点,吸引1600余人投资,金额达9000万元。资金实际用于偿还旧债及挥霍,项目用地仅为租赁的50亩荒地。
违法认定
1. 虚构政府背景、伪造公文,构成《刑法》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2. 以股权认购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构成《刑法》第192条集资欺诈罪。
判决结果
2024年6月,首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名从犯分别获刑5年、7年。法院同步启动涉案财产处置,已查封房产3套、车辆5台用于退赔。
风险提示
• 农业领域股权融资必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凡宣称“政府兜底”“上市暴富”的,均涉嫌违法。
• 投资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合作社实缴资本、行政处罚记录。
• 对“仅限今日”“政府内部名额”等话术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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